售后服务及维修保障体系
一、保修期限
保修期按维修方要求,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控制
1. 目的:为了实现所有维修的产品的售后服务,以便对交付使用的产品进行监控使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所维修的产品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3. 设备维修部保持维修的产品的售后服务并对售后服务归口管理。
4. 技术部负责编制维修产品的维修方案、配件备品的选型及相关技术资料。
5. 质检室负责出具竣工报告。
6. 作业程序
(1) 竣工验收后由项目部及时同甲方签定维修协议。
(2) 在保修期内定期现场检查、访问用户遇突变情况随时回访并做好回访服务记录。
(3) 在保修期范围内凡是维修质量问题由本公司负责免费修理,若维修产品遇到人为损坏,由设备维修部负责修理费用由损坏人负责。
(4) 保修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原项目人员主动对交付使用的维修产品进行服务和听取用户意见填写质量表报技术部、质检室备案。
7. 维修产品竣工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期内定期回访了解维修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需改进之处。
8. 技术性回访:由技术部负责对已完成的维修项目进行技术性回访,了解维修的产品的技术性能和使用**。
9. 对所有回访和保修予以记录并提交书面报告作为技术资料归档。
10. 维修项目竣工验收时,我公司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
11. 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负责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及培训。
三、售后承诺以及人员安排
1、保修期内接到甲方人员保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2、我公司由快速维修组专门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专职售后服务管理人员1名,配备一台维修车辆,巡回为用户服务,并详细记录。
3、针对集中交付的维修项目,应设置突击抢修小组,保证维修人员充足。
4、准备一定数量的配件备品,列明备品备件清单,明确型号、规格、生产地、批次等,确保维修工作得以及时、准确的实施。
5、制定对维修班组的奖励计划等,对于连续六个月内返修率低于5%,落实计划奖励维修班组及维修人员。
6、严格执行维修标准工期
维修关闭率与维修标准工期规定超时情况有关,严格按照维修标准工期规定要求执行,如维修完毕后当时不能确认维修**的维修项,将保修期延长*可验收维修**为止。
9、保证维修满意度
在接到报修后8小时内进场维修,并确保一次维修成功率,对于8小时不能进场维修,或存在同一部位、同一缺陷的维修问题经维修人员维修后仍达不到相应质量要求的,可直接安排应急单位进行维修。
我公司维修人员进厂前,必须将室内外可能造成污染的部品部件进行保护,并在维修完毕后将内外恢复原状之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